民政部开展重点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民政部办公厅5月21日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和重点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了民政系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和社会事务领域、养老服务、儿童福利领域三个领域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具体实施时间为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
《通知》指出,各省级民政部门要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切实把专项整治作为解决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重点难点问题的攻坚行动和治本之策,抓好组织实施。
《通知》要求,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会同各司局、直属单位抓好《民政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的贯彻执行。社会事务司、养老服务司、儿童福利司要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监督实施,指导做好行业领域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推动民政服务机构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为保护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民政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指出,在三年时间中,通过落实分层次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安全风险等主要任务,使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维护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扛起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指出,未来3年,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集中清除消防安全隐患,抓好《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贯彻实施,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推行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场所消防安全治理,推进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养老服务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形成养老机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社会事务领域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各地民政部门要推行完善社会事务领域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同治理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打造培树行业标杆示范单位,用三年时间实现社会事务领域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消防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和社会事务领域相关产业和关联机构场所消防安全得到明显加强的目标。
《儿童福利领域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指导本地区儿童福利领域民政服务机构严格落实和执行相关政策和消防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提升儿童福利领域民政服务机构火灾防控水平。落实儿童福利领域民政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基础消防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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