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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部署进一步加强全省养老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

日期:2020-06-19阅读次数:742来源:民政部门户网站作者:

针对近期全国部分地区出现新冠肺炎零星散发病例和小规模聚集性疫情的新形势,江苏省民政厅于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养老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慎终如始抓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抓早抓小落实落细防控举措,巩固全省养老服务领域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切实维护全省老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通知指出,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强化对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社区老年人助餐点、农村特困供养机构等场所的防控措施,认真排查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隐患,进一步夯实民政部门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以及养老机构主体责任,持续推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建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疫情防控体系,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通知要求,加强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养老机构要全面落实餐饮食品服务安全操作规范,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加工操作、清洗消毒、人员管理等规定,严把食品采购关、卫生关。各地要在逐步恢复养老机构正常服务秩序的基础上,做好养老机构人员流动的把控工作。各养老机构要完善人员出入院管理制度,保证出入院人员信息准、去向明、可追溯,如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逗留经历的,不得进入养老机构。要落实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确保辖区内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全覆盖”,努力扩大核酸检测人员范围,返院、新入院的老年人应进行核酸检测或提供核酸检测相关证明报告后方可入住机构,探视来访继续严格遵循“无预约不探视、先评估后探视 ”的原则,坚决阻断疫情在养老机构的传播渠道。

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强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监督指导,督促养老机构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长效机制。落实常态化消毒和安全措施,严把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关,保障养老机构防疫物资供应,在总结前期经验基础上,完善疫情应急响应和处置预案。(根据江苏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http://www.mca.gov.cn/article/xw/dfdt/202006/2020060002830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