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域:上海市-长宁区
机构类型:养老院
机构性质:民办
成立时间:2010年
占地面积:1607平
床位数:163
收住对象:自理 半自理 /介助 不能自理/介护 特护
收费标准:2600~5900元/月
建立于2010年,核定床位163张,占地面积约1607平方米。地处繁华的中山公园商圈,坐落在愚园路住宅区内,东靠江苏路,西接定西路,南邻宣化路,北傍长宁路,交通便利。该院具备内设医疗机构资质,随时为住养老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院内绿化葱茏,环境优雅,闹中取静。
三级护理标准:
生活行为能自理者;不依赖他人帮助;无器质性疾病;年龄在80岁以下的老人
二级护理标准:
生活行为基本自理者;年龄在 80岁以上者;患有1~2种疾病的老人
一级护理标准:
生活行为需要他人帮助;或思维功能轻度障碍者;或患有二种疾病以上者;或年龄在90岁以上者
全护理标准:
生活行为依赖他人护理的;或思维功能中度以上障碍者;视力障碍、肢体残疾或患有多种疾病者;或需要24小时护理者;或老人及家属要求提高护理等级,给予特殊照顾者
为保持本院住养老人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给老人提供颐养天年的良好生活场所,欢度晚年,老人入院时应须知:
一、老人入院时应提供近期相关的体检资料(体检报告)及老人与担保人相应的信息资料(如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老人照片等)。
二、入院时须预付医疗备用金5000元,出院时按实际使用情况结算退还。
三、80~89岁健康老人按二级护理标准收费,90岁以上老人按一级护理标准收费。
四、为保持良好的居室环境,禁止将大件物品带入院内,未经院方许可,住养老人与家属不能擅自增添家具及改变居室布局。
五、为保证安全,住养老人不能在居室内使用小家电,如电热毯、电水壶、电饭煲、微波炉等。
六、夏天老人居室内不能使用燃烟蚊香驱蚊。
七、为保证安全,吸烟老人不得在居室吸烟,吸烟应在指定的“吸烟处”吸烟。
八、特殊要求房间的费用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