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域:上海市-长宁区
机构类型:护理院
机构性质:民办
成立时间:2015年
占地面积:6553平
床位数:100
收住对象:自理 半自理 /介助 不能自理/介护 特护
收费标准:3500~7200元/月
上海金之福护理院在金福第三养老院内,是长宁区医养、医教结合的护理院,是上海市医疗保险定点单位。护理院拥有专业经验丰富的医疗、护理、康复团队,实行医养结合,是一所集医疗、护理、康复、养老、临终关怀等功能于一体的医疗机构。重点收治因病不能自理或痴呆老人、病伤残恢复期老人以及癌症晚期临终关怀患者等。
门诊部:设有内科、外科、中医科、针灸推拿科、康复科、放射科、检验科、超声科、心电图(脑血流图)室、药剂科,以及输液室、抢救室等。
住院部:设二个病区,病房配有独立卫生间、电视、空调、中心供氧和呼叫系统。
三级护理标准:
生活行为能自理者;不依赖他人帮助;无器质性疾病;年龄在80岁以下的老人
二级护理标准:
生活行为基本自理者;年龄在 80岁以上者;患有1~2种疾病的老人
一级护理标准:
生活行为需要他人帮助;或思维功能轻度障碍者;或患有二种疾病以上者;或年龄在90岁以上者
全护理标准:
生活行为依赖他人护理的;或思维功能中度以上障碍者;视力障碍、肢体残疾或患有多种疾病者;或需要24小时护理者;或老人及家属要求提高护理等级,给予特殊照顾者
为保持本院住养老人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给老人提供颐养天年的良好生活场所,欢度晚年,老人入院时应须知:
一、老人入院时应提供近期相关的体检资料(体检报告)及老人与担保人相应的信息资料(如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老人照片等)。
二、入院时须预付医疗备用金5000元,出院时按实际使用情况结算退还。
三、80~89岁健康老人按二级护理标准收费,90岁以上老人按一级护理标准收费。
四、为保持良好的居室环境,禁止将大件物品带入院内,未经院方许可,住养老人与家属不能擅自增添家具及改变居室布局。
五、为保证安全,住养老人不能在居室内使用小家电,如电热毯、电水壶、电饭煲、微波炉等。
六、夏天老人居室内不能使用燃烟蚊香驱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