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域:上海市-静安区
机构类型:养老院
机构性质:公办
成立时间:1988年
建筑面积:8145平
床位数:317
收住对象:自理 半自理 /介助 不能自理/介护 特护 认知障碍
收费标准:1250-3600元/月
静安区和养老年福利院(静安区社会福利院),坐落于汾西路217号(原阳泉路429号),1988年7月投入使用,建院20余年以来,积累了丰富的养老服务管理经验,曾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闸北区“三八”红旗集体”、“闸北区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集体”、“闸北区区长奖励基金”、民政系统“双百佳”等多项荣誉称号;2002年顺利通过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06年被上海市社会福利行业协会评为“重点项目达标示范单位”。
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145平方米,绿化面积1200平方米,核定床位317张,属长护险定点机构。院内环境幽雅、绿树成荫、草坪环绕,楼内设有标准护理区、豪华护理区、理疗康复区、健身活动区和景观休闲区等是一所集休养、医疗、康复、娱乐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型的养老机构,是满足不同层次老人颐养天年的温馨港湾。 大楼共分5层,配有医用电梯,老人居室根据不同需求设有二人房、三人房、四人房及大房间和专护区,房内整洁舒适,装有冷暖空调。
服务项目:医疗
服务内容:我院为上海市医保定点机构,享受门诊医保,老人患病可及时得到治疗,患有慢性疾患的老人在此可得到系统治疗。
服务项目:起居
服务内容:根据老人的需要提供不同等级的护理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及长期卧床的老人提供特别护理。
服务项目:娱乐
服务内容: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娱乐活动,如:歌咏、舞蹈、棋牌、书画、阅览、外出观光郊游等。
服务项目:餐饮
服务内容:伙食实行点菜制、统配制。食堂每天供应菜肴8-10种,一周菜谱预先公布,并提供营养餐、小锅菜。
服务项目:康复
服务内容:对生活自理能力下降及患有慢性疾患的老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康复治疗。
入院条件:1、年龄: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有可靠的担保人(近亲属、单位负责人或街道办事人员),及其他经相关部门鉴定或批准未满60周岁有特殊情况的人员。 2、无传染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宜入院住养情况的。 3、生活、行为习惯等适应集体生活。
入院须知 :1、符合入院条件,能遵守院规院纪,按时缴纳费用均可入院。 2、老人入院必须要有可靠地担保人(近亲属、单位负责人或街道办事人员),担保人必须按照协议承担其应尽的义务。 3、入院前必须进行体格检查。 4、入院时随身携带的现金、存折、金、银、珠宝等贵重物品,应由担保人保管。 5、易燃、易爆等化学物品一律禁止入院。 6、外带药品需填写《委托发放药物约定书》交医务室保管,否则后果自负。 7、入院者在住院期间,应遵守我院的规章制度,主动配合护理人员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