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入住条件(一)年满60周岁以上且具有本区户籍;(二)经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照护等级为四级及以上;(三)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二、优先条件 (一) 重点优抚对象、无子女高龄老人、经济困难高龄老人以及获得省市级劳模或相当称号等突出贡献老人,同等条件下优先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