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住对象:1、无传染病、精神类疾病、神经系统疾病,不具有暴力倾向,和不影响其他长辈居住的年满60周岁的各位长辈。2、能互相团结、互相谦让,适合过养老院的集体生活的具本市常住户口的长辈。3、长辈自愿入住本养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