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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花木敬老院入住须知

日期:2020-07-20 阅读:616 喜欢:0

入院条件:凡是本人自愿,符合入院条件,能适合集体生活,按时交付有关费用者,均可申请入院。但是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入院,已经入院但出现下列情况者,双方协商老人转介 。
1.患有传染性疾病的;
2.患有精神病且病情不稳的;
3.隐瞒病史的(指上述两种);
4.严重妨碍其他老年人正常生活的;
5.不按时缴纳入住费用的;
6.无视院方规章制度的;
7.其他原因不宜在院住养的。
入院须知 :1.家属必须做到每月探望老人至少1~2次。
2.老人生病,家属得到本院通知必须立即赶到,如不到一切后果均由家属承担。
3.老人生病住医院需要陪夜,家属自行解决。
4.每月按时交付费用款,交付日期25~30日,交付下月用款,无故拖欠费用款一月者,按自行退院论处。
5.老人违反规章制度发生意外,家属不得无理取闹。
6.老人违反敬老院内规章制度者,劝其出院。
7.老人入敬老院前,家属隐瞒老人病情者或老人患痴呆者、精神病者,接院方通知及时出院。
8.老人损坏院内东西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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