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院条件:经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确认,本镇户籍60周岁以上评估等级为照护4-5级、85周岁以上评估等级为照护3级以上、90周岁以上评估等级为照护2级以上的老年人,可以到本镇保基本类养老机构申请入住轮候。
入院须知 :1、申请住院的老人必须配合院方进行入院前的调访。 2、经初步调访后,适宜入院的老人到第三方申请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确定评估等级后至二级以上医院进行健康体检。 3、新入住老人按约定时间来院,同时要带齐所需材料。 4、 本院对新入住老人实行“试住15天”, 预缴住院保证金5000元。 5、老人床上用品由院提供,入住老人需自备相关日常生活用品。 6、本院对试住期老人的服务与管理,按照正式入院住养的各种规章制度执行。 入院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 8: 30-10: 30 下午 13: 00-16: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