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院条件:无精神疾病,传染病,60岁以上的老人。
入院须知 :(1)申请住院的老人和家属必须配合院方进行入院前的调访,如实反映老人的自理能力、认知能力、情绪行为、视觉能力、疾病情况等现状。(2)经初步评估后适宜入院住养的老人,按规定项目到医院进行健康体检。(3)按预约时间来院,同时要带齐所需资料。(4)本院对新入住老人实行为期一月的试住观察期,如发现有关不符合入住条件的,住养委托人应及时带其出院。(5)入院老人自带替换衣服、日常物品,床上用品由我院统一提供。(6)入院老人应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老人如需独自外出须办理相关手续如实陈述近期的健康状况、曾经患有的疾病和目前的用药情况,不得隐瞒病史,并按时交付各项规定的费用, 随着老人年龄的增长,身体状况的改变,调整护理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