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院条件:1.申请入院者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老人,且经过统一需求性评估四级和以上者,其它特殊情况须经院部审核。 2.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类疾病和重度老年认知症等不适宜入院住养的情况。 3.老人体检复印件:内容:胸透、 血脂 、肝功能、空腹血糖、二对半、心电图。 4.老人身份证、担保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 5.担保人须为本市范围内的身体健康社会诚信度高的且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子女、亲属、单位或被委托人。
入院须知 :1.申请入院老人须按照“入院流程”的规定逐一有序办理入院。 2.请配合做好入院的调访如实提供老人各方面的信息,不隐瞒。 3.新入院老人试住期半个月,如老人出现不适应入院住养的情况,担保人应尽早带老人离院。 4.床上用品{外套)、热水瓶统一购置,其它日常生活用品须老人自备。 5.谢绝带入任何电加热电器及家用电器、易燃、易爆、易腐等危害健康和安全的物品。 6.敬老院室内场所全面禁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