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院条件:凡是本人自愿,直系亲属签字,符合入院条件,能适合集体生活,按时交付有关费用者,可申请入院。但是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入院,已经入院但出现下列情况者,入院协议书自行终止,请其主动离开养老院。 1.患有传染性疾病的、患有精神病、隐瞒病史的 2.严重妨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的 3.不按时交纳入住费用的,拖欠费用超过2个月未交的 4.无视院方规章制度及其他原因不宜在院助养的。
入院须知 :特困人员:本人申请,村委会同意,并报请乡政府批准,办妥有关手续,方可入院供养。 寄养人员:必须是本乡镇户口,无患有严重精神病及传染性疾病,直系家属亲自填写入院申请,经院长认可,即办理入院手续和签订寄养协议,寄养人员一经入院,协议即生效,双方各自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在入院住养期间,住养人员如果发生非本院管理责任或工作人员职业责任范围的事故,本院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寄养人员入院时应向院方讲清本人病史以便及时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