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院条件:1、年满60周岁及以上本镇户籍老人,照护等级为1-4级老人。 2、年满60周岁及以上本镇户籍农村五保、城镇孤老,优先入住。 3、患有精神病、老年痴呆、传染病老人除外。
入院须知 :老人以自愿为原则,入住、离院自由。 一、入院条件 1、老人或家属来院咨询、参观,有意向者发入院须知。 2、老人在院方经初步确认后由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后,根据评估等级,符合条件的并同时需要出具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包括:胸透、肝功能、肾功能、葡萄糖测定、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脑CT、B超肝胆肾脾胰等),方可办理入院手续。 3、入住时需带好老人户口本、身份证、体检报告、生活用品等。 4、入住时监护人与院方签订协议书,如院方有事与监护人联系。 5、老人入住后的30天为试住期,经保健站、护理组观察,如出现协议中不宜继续入住的情况必须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