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院条件:1、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2、无传染病、精神类疾病、老年性痴呆等其他不适宜入院住养的老年人。 3、性格脾气、行为习惯等适应过集体生活的老年人。
入院须知 :1、申请住院的老人必须配合院方进行入院前的调访。 2、经初步调访后,适宜入院住养的老人请按院方规定项目,至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健康体检。 3、新入住老人按预约时间来院,同时要带齐所需材料。 4、本院对新入住老人实行“试住一个月”,预缴住院保证金5000元。 5、本院提供床上用品及部分日常生活用品(毛巾、保温壶、塑料盆),入住老人需自备其他日常生活用品。 6、本院对试住期老人的服务与管理,按照正式入院住养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 入院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