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院条件: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的老年人。无传染病和精神病。能适应集体生活。有子女或亲属作为监护人。孤老应有街道居委会作为监护人。
入院须知 :1.入院时应有监护人陪同,并携带老人和监护人的身份证、老人的出医院小结、病历。监护人配合老人如实向医生陈述病史和服药情况。 2.老人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入院,防止不慎遗失。不得携带电饭锅、电磁炉、电热水器等大功率电器在院内使用。不得携带宠物入住。 3.按时缴纳老人的住养费用。 4.入院有10天的观察期。入发现老人有不适宜住养的情况,将通知监护人带回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