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院条件:1、要求入院者须无精神病(史)、传染病(史)。 2、凡入住老人入院后发现隐瞒病史的、不适应集体生活的,将按协议规定即刻返回原地。 3、社会孤老(无子女依靠,低经济收入)须本人提出申请,由所在居委会转报街道民政科,在妥善处理有关事宜的基础上由街道民政科签署意见后,方可办理入院手续。 4、离退休孤老入院,须本人自愿向原单位工会或退管会提出申请,由单位出面与街道民政科联系,在妥善处理有关事宜的基础上,再由单位、街道民政科与院方签订协议后,方可入院。
入院须知 :一、入院须知: 1、入院前健康体检的项目有:X光胸透、心电图、肝功能检查全套(必要时做乙肝抗原抗体测定)、血常规、血脂、血糖、肾功能(肌肝、尿素氨); 2、按要求带齐所需资料,如实告诉病情; 3、本院对新入住老人实行“试住制度”,为期7天。预缴住院保证金3000元。 4、入住老人只需带日常替换衣服及常用物品。 5、本院对试住期老人的服务与管理按照正式入院住养时应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 二、入院程序: 1、老人及家属可通过电话或直接来咨询,参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