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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惠川沙养护院入住须知

日期:2020-07-24 阅读:791 喜欢:0

入院条件:户籍:浦东户籍 年龄:60周岁以上 身体状况:符合体检者(除病危、病重、肢体残疾、传染病、精神障碍者)符合入住条件者试住一个月,一个月后签约协议。
入院须知 : 入院须知 :1、不得在居室内私接电源,不得擅自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热毯、电取暖等家用电器,以杜绝火灾及触电伤亡事故发生。 2、养老院为禁烟单位,院内一律不得吸烟。 3、为预防食物中毒,凡在院内冰箱储存食物的老人,必须接受护理人员例行的食品卫生检查,如发现食品有变质等现象的,应听从劝阻,及时处置变质食品。 4、不得用微波炉转生鲜食品;热菜、热汤、热饭时必须注意安全,切不可使用金属器皿。 5、二、三级护理老人自带安眠药总量不得超过10粒;一级护理及以上老人,药品一律由医护室发放。 6、为确保老人安全,以防洗浴时发生不测,没有护理员陪伴时,老人不应独自一人洗澡,且洗浴时间不能超过20分钟,同时不得在浴室内洗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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