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院条件:1.养老院主要收养生活自理的、半自理的和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 2.无传染病、无精神类疾病、以及无暴利倾向的老人。 3.能适应养老院过集体生活的老年人。 (所有老人必须为经民政养老评估在二级以上的老人。)
入院须知 :1.咨询参观、考察养护院,了解院内硬件、软件速效、设备设施、服务内容、伙食收费等详细情况。 2.提出申请(来院或平台上预约登记)。 3.调查访问,了解老人的基本信息。 4.入院前的体检。体检项目: 5.入院前的评估(院方及第三方评估)(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入住)。 6.预定床位。 7.签约入院协议,甲乙双方协议,由监护人到场签字。 8.缴纳入院费用。 9.试入院观察适应期,若不适应予以退院。 10.正式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