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养结合养老方面,世界上都有哪些可以借鉴学习的做法?
国际上医养结合养老产业的发展主要有如下几种发展模式:
一、 日本的转型医养结合养老模式;
二、 美国的商业养老模式;
三、 英国为代表的税收筹资体制模式;
四、 德国为代表的社会保险体制模式。
美国篇——商业养老模式
作为发达国家的美国,人均GDP和人均消费水平都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在 1940 年人均寿命就高出我国很多,同时从那时开始美国也逐步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的社会。2014 年美国联邦数据统计,美国 65 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 12.5%,到2030预计 将达到 19%,到 2050 预计将超过 20%,达到 20.7%。在2014 年,男女寿命平均值分别为81 岁和 83 岁,相比较 于20 世纪初男女平均寿命的76 岁和77岁,65以上人口数量平均增长了 50%。因此造成了医养结合养老需求在美国的迅速增长,同时也推动了医养结合商业养老模式在美国的广泛覆盖。
社保制度在美国最初从 20 世纪 30 年代开始, 929 年美国经济危机后,有近一半的人都处在贫困与饥饿的边缘,同时伴随着产生了一系列的严重社会问题。由“经济保障委员会”起草的《社会保障法案》在1934正式生效,标志美国独特的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在经过70的发展,美国已经建立起了一个覆盖90%以上人群的社会保障体系。
医疗社保体系,美国支撑着的主要有三种制度:
第一、 社会保障制度
其核心社会保险制度,有社会养老保险、补充退休养老保险以及个人养老保险。在美国领取法定养老金,一般必须是62 岁以上且缴纳社会保障税 10 年以上的公民。养老金的多少有一套严格的算法,同社会的平均收入水平、工作年数、人均收入积累等方面密切相关,由社会保障总署负责审批监管。企业的补充退休养老保险又分为两种, DB 给付固定型、DC 缴费固定型。缴费固定型由雇员和雇主同时按比例缴费,优点在于雇员可自由选择购买对这部分进行投资,并采取多种形式。这种灵活的方式将养老保险保障和理财投资相结合。个人养老保险更为弹性,任何具有资金收益的人群都可以购买,享受一定的税收政策优惠。
第二、 医疗保险制度
分为政府社会保障医疗计划、团体保险计划和个人商业医疗保险计划。各个计划都有其各自的体系与分支,成网络交织覆盖,较为全面。所负责的主体不太相同,联邦政府负责65 岁以上老年人的医疗,团体和个人保障的主体是雇主和个人。美国的社保主要靠商业经济,雇主、个人自由选择,政府负责特殊弱势群体并进行政策的调控。
(1)
主要分为医疗照顾(MeDiCare)计划和医疗援助(MeDiCaiD)计划。医疗照顾计划系统主要ABCD 四个部分:住院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保险选择以及处方药。住院保险为项强制性保险,用于 65 岁以上老人的住院治理和护理,来源是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税。而 MeDiCare Part B 覆盖更广更细,涉及医生门诊、家庭保健、医疗设备使用等,也包括了一些特殊病种费用。MeDiCare Part D处方药计划,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患者自费处方药上的负担。对于患有高血压、冠心病、慢性气管炎、糖尿病、恶性肿瘤等慢性病的老年人群,给予了极大的支持。 (2) 医疗援助(MeDiCaiD)计划 该计划只针对于老年人、残障人士以及社会最底层的穷人弱势群体,提供最基本的医疗帮助。资金来源广泛,包括政府、雇主和个人,且老年人一定的自付部分,在比例上分配相对均衡。 (3) 商业保险计划 商业保险计划竞争性较强,双蓝计划、团体和医疗保险组织计划占了大部分。由雇主或个人自由选择,政府对商业保险计划的一部分计划进行税收上的优惠。 第三、 失业保险制度 来源是雇主全部承担的社会保险工薪税,具体由劳动部就业和培训管理局实施管理。 之上主要几种制度组成了美国养老社会保障体系,灵活、自由选择,政府拨款,中青年和雇主缴税,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