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域:上海市-静安区
机构类型:养老院
机构性质:公建民营
成立时间:1987年
建筑面积:888平
床位数:50
收住对象:自理 半自理 /介助 不能自理/介护 特护
收费标准:2100-4500元/月
地址:静安区止园路400弄7号
联系方式:400-6186-602
公共汽车:65路、69路、108路、140路、515路、817路;
地铁:1号、3号、4号、8号
宝山路街道敬老院始建于1987年,由宝山路街道兴办。 地址:闸北区止园路400弄7号,建筑面积888m2。本院收养对象为社会三无老人及自费入住老人,是一所公益性养老机构。 本院前后两座三层高的楼。全院共有管理人员3名、医护人员2名和护理人员10名。本院的员工经过专门培训,有相应的上岗证件。 本院服务规范、制度健全、服务热情周到,我们一视同仁地服务好每一位老人,使老人生活舒适、美满。
重度失能老年人、中度失能老年人、轻度失能老年人、自理老年人;集中居住、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
入院须知 :入院须知 一、能遵守院规院纪,按时交付托费者均可入院。 二、签定托老协议,需要有可靠的担保人(指亲属、子女或单位负责人),担保人必须按照协议承担其应尽的义务。 三、入院前须全面进行体格检查,自查自报自负责任。 四、入院时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应交院方保管。 五、入院者在院期间,须主动配合护理人员工作。 六、入院老人获准的各类补贴均从批准后第二个月开始生效。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老人不能入院,已经入院的则劝其离院: 1、患有传染病在发病期间 。 2、患有严重精神病。 3、患有严重老年痴呆。 4、不适应集体生活者, 因其它原因不宜入院者。 八、发生伤害事故分两种类型处理: 1、责任事故由院方按市医保标准负责治疗 2、意外事故由本人自愿加入的意外险保险公司负责理赔(老人独立行动摔倒骨折和老人间突发争执造成伤害及不可预见的事故均属意外事故),不愿交保者均应自理一切费用。 九、特别告知: 1、本院无法确保在院老人不会发生意外事故(专护者除外)。 2、发生任何事故均应按照双方的协议合法合理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