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域:上海市-崇明区
机构类型:养老院
机构性质:公办
成立时间:2001年
建筑面积:3541平方米
床位数:179
收住对象:自理 半自理 /介助 不能自理/介护
收费标准:2250-2550元/月
三星敬老院,位于祖国第三宝岛崇明县西端(三星镇协进村496号),在市县镇各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交通便利,设施齐全、环境优美、服务周到、融老人吃、穿、住、医、娱为一体的综合性敬老院。1.占地面积11728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3541.1平方米;2.绿化面积占总面积的39%,内有草坪花园;3.菜园1亩,水面700平方米,供老人观赏;4.标准化宿舍69间,可容纳179张床位,每间房间配备卫生设施、衣橱、床头柜、壁灯、电视机、空调等设施;5.为丰富老人活动,内设老年活动、棋牌、健身、学习等娱乐活动室;6.为老人小病不出院、大病不误诊,有效保障老人身体健康而专设医务室;7.配有工作人员48人、医务人员4名;8.本院有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优质的服务质量、使入住老人满意。
服务项目:中度
服务内容:室内卫生,整理床铺;送水、送饭到房间;定期帮助洗被擦席、洗衣服;督促帮助老人梳理助浴,搀扶患病老人上厕所,帮助倒痰盂、便盆。(需要极大帮助)
服务项目:重度
服务内容:室内卫生,整理床铺;送水、送饭到房间;定期帮助洗被擦席、洗衣服;为老人梳理助浴,帮助倒痰盂、便盆。搀扶老人上厕所排便;帮助修剪指甲等;有空陪老人聊天。(需要特别帮助)
服务项目:轻度
服务内容:室内卫生,整理床铺;送水、送饭到房间;定期帮助洗被擦席、洗衣服;督促老人做好个人卫生。(需要部份帮助)
入院条件:一.五保供养人员:由本人申请或村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审核,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村民委员会将老人送到敬老院,敬老院负责做好接收按排和供养工作.二.寄养人员:优先考虑本乡镇户籍人员,无患有精神病及传染病,本人或家属亲自填写入院申请,经院长认可,即办理入院和签具寄养协议,寄养人员一经入院协议即生效,双方各自履行自已的职责和义务。
入院须知 :在入院住养期间,住养人员如果发生非本院管理责任或工作人员职业范围的事故,本院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出院自由,但要办妥出院手续,结清在院费用,从离院之日起协议终止。寄养人员入院时应向院方讲清本人病史以便及时就诊。入院后如发现寄养人员有严重精神病及传染性疾病、应有寄养方负责转院,逾期不转者,协议终止。根据寄养人员的病理和身体状况实行分级护理,其收费标准原则上按民政局、物价局规定标准收费。寄养家属应按月缴纳寄养费,如二月不缴费协议终止。